莆田郭氏海尾宗族理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制度

    为规范本村庙宇资产的管理与使用,保障集体权益,本制度所称‘庙产’,包括宗圣堂及相关庙宇、附属建筑、神像、香火钱、供奉用具及其相关不动产与收入,属全体宗亲共有之资产。特明确理事会关于庙产管理的以下职责:

      一、资产登记与档案管理

    1.全面登记庙产:包括庙宇建筑、附属土地、香火收入、神像器具等。

    2.历史古迹及其他不动产、动产。建立资产档案:所有资产应建档入册,分类清晰,定期核查,防止流失或遗失。

五处古迹:1.宗圣堂•张镇社 2.壹善堂(百年佛教寺院) 3.興隆廟(土地庙) 4.清龍洞 5.清義洞(属港利村共有)

    二、财务收支管理

   1.统一规范收支流程:宗圣堂•张镇社所辖的庙产收入(如香火钱、功德捐款、租赁收益等)应统一由理事会财务处管理,专款专用,严禁任何个人或小组私设账目或金库。

   2.理事会财务处应按季度或年度向全体宗亲公布财务收支明细,接受理事会成员及族人代表监督与审议,确保管理公正、流程透明。

   3.尊重壹善堂财务独立性:壹善堂为本村百年历史的佛教寺院,其香火收入、日常供养及善信捐资属佛事自主管理范围,由其内部管理小组负责,不纳入理事会财务统一管理体系。惟重大维修或寺院建设事宜,若涉及宗族共建部分,理事会可协助监督专项用途资金。

     4.设立专账账户:若条件允许,应开设独立银行账户,专款专用。

   三、资产使用与维护

     1.合理使用资产:用于宗教祭祀、文化活动、公益用途时,应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用原则。

     2.庙产维护责任:定期修缮庙宇设施,确保安全整洁,防止破损失修。

     3.物品借用管理:若庙内器物需借用,应登记审批,按时归还。

   四、资产处置规定

     1.禁止擅自处理庙产:任何变卖、抵押、出租庙产行为,须经理事会和应届福首全体讨论同意,并公示报备。

     2.重大事项决议机制:涉及庙产重要决策,应召开族众会议,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执行。

     

五、监督与责任
    1.设立监督机制:监事会(全体海尾郭氏宗亲):负责检查理事会庙产管理情况,确保依法依规操作。
    2.追责机制:对庙产管理中的违规行为,应追究相关责任,保护集体利益不受侵害。
六、成员资格与任期
    1.成员资格:理事会成员应为年满25周岁以上、热心公益、具备责任感的本族宗亲。各房在推选代表时,应兼顾其德行、资历及在族内的代表性,力求公平、公正。
    2.任期设置: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。期满后,由各房重新推选代表,经全体宗亲会议或房代表会议确认后组成新一届理事会。
   3.成员调整机制:若理事会成员因个人原因(如长期外出、身体状况不佳、失联等)或严重违纪行为,无法继续履行职责,经理事会集体讨论并报该成员所属房代表同意后,可予以调整或免职。其所属房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补位人选的推选工作(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两个月),以保障理事会的正常运作与职责履行。
七、理事会成员架构
    为确保庙产管理工作的透明与有序,现将本届莆田海尾郭氏宗族理事会架构公布如下:(注:姓名排序不分先后)
理事长:郭海红
副理事长:郭毜九 郭瑞忠 郭国华 郭永山 郭建荣  郭开发
监事长:郭庆昌
副监事长:郭忠勇 郭永星  
监事成员:海尾全体郭氏宗亲
秘书处:郭少洪  郭 磊  郭 勉 
财务处:郭德祥(会计) 郭瑞芳(出纳)
理事成员: 一房:郭德祥 郭永星  郭海红  郭   磊
            二房:郭庆昌 郭瑞忠  郭建荣  郭开发  
            三房:郭国华 郭瑞芳  郭永山  郭   勉
            四房:郭毜九 郭忠勇  郭少洪
理事顾问:郭文沐 郭金涛 郭文粦  郭文星 
    《莆田郭氏海尾宗族理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制度》,旨在守护祖辈留下的庙产与集体资产,确保其规范管理、代代相传,是我们郭氏宗亲共同的责任与使命。
    若您愿意参与宗族事务、服务宗亲,也欢迎提出加入意愿,经理事会讨论后适时吸纳,共同传承祖德、凝聚族力。
——莆田郭氏海尾宗族理事会
2025年5月15日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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